为保证工件轮廓表面粗糙度,最终轮廓应在一次走刀中连续加工出来。()
表面粗糙度代号应标注在可见轮廓线、尺寸界线或其延长线、引出线上,代号必须从材料外指向轮廓 ()
表面粗糙度代号应标注在可见轮廓线、尺寸界线、引出线或它们的延长线上。()
表面粗糙度符号不应标注在()。A.可见轮廓线上B.尺寸线上C.尺寸界线上D.中心线上
“3.2”是表面粗糙度符号,表示表面轮廓算术平均值偏差为() 。A.3.2mmB.0.32mmC.0.032mmD.0.0032
为保证工件轮廓表面粗糙度 最终轮廓应在一次走刀中连续加工出来。()
表面粗糙标注方法是在粗糙度符号上加上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轮廓算术平均偏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