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2007年1月1日,乙在甲处寄存财物被丢失。乙于2007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


2007年1月1日,乙在甲处寄存财物被丢失。乙于2007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3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

B.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0日

C.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

D.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问为()。A.1年B.6个月 C. 2年D.3年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1年 B.2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

  • 2007年1月1日 甲在乙处寄存财物被丢失。乙于2007年4月1日得知 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

  •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对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4年D.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