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院 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 下列做法正确 的是哪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 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