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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自有房屋6间,但一直未能结婚成家,于1995年依法收养了乙为养子。1996年甲经人介绍和丙结婚,丙的


甲自有房屋6间,但一直未能结婚成家,于1995年依法收养了乙为养子。1996年甲经人介绍和丙结婚,丙的儿子丁随甲乙共同生活。2008年,甲突然去世,乙托关系将6间房屋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丙得知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6间房屋由乙丙丁各得2间。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丙丁自甲死亡时取得六间房屋的所有权 B.丙丁办理更正登记时需要得到乙的书面同意 C.丙丁需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方才取得各自两间房屋的所有权 D.丙应分得房屋四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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