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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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引起争议。问:(1)乙是否有权主张行驶抵押权?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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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l0万元,而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届期未还款,则乙()。 A.只能请求甲偿还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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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5万元 还款期限6个月 丙作保证人 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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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情形下 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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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 丙公司和丁公司为保证人 丙公司和丁公司私下约定 丙公司承担40%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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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情形下 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