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
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前还应向交易所申请融资融券交
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前应向证监会申请融资融券交易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证券交易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融资融券
获得批准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证监会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