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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送股(转增股)时,权益登记日可以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但需


申请送股(转增股)时,权益登记日可以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但需确保自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新增股份上市日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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