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第1号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的修改,在申报时做口头说明即可。()
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第1号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
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
若第1号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
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一招股说明书》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
若《第1号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