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任何差异。 ()
证券发行人可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少量试发行部分证券。()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
刊登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后,保荐人和发行人不得终止保荐协议,但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新股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