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和证券业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国债和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和证券业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 ()
证券业从业人员、证券业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
证券从业人员、证券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卖国债、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