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在盈利预测报告中应载明其遵循了客观性的编制原则。()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如果拟上市公司不能作出盈利预测,则应()。A.以历史数据代替B.以投资报告代替C.在发行报告和招股
如果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报告,在盈利预测报告中应载明:“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是在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按照发行人正常的发展速度,本着()的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