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限额,应当不超过本次包销数额的25%。()
发行人计划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
发行人计划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而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限额,应当不超过本次包销数额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