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天然孳息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 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 由用益物权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 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 由用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