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保荐人应履行其对发行申请文件的质量控制义务,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外核意见。 ()
发行人和保荐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初次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在提交发审委审核之前,
发行人、保荐人应履行其对发行申请文件的质量控制义务,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并
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保荐机构资格的,应
发行人、保荐人应履行其对发行申请文件的质量控制的义务,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