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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李二人离婚后,不久李死亡,死前留下亲笔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她与张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李


张、李二人离婚后,不久李死亡,死前留下亲笔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她与张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李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其生父张为其监护人.张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女儿并为其监护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接受张的请求

B.驳回张的请求,指定李的妹妹为监护人

C.驳回张的请求,指定女孩的外祖父母或祖父为其监护人

D.确定张某与李某的妹妹同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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