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公务员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小丁14周岁生日的第2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小丁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


小丁14周岁生日的第2天,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小丁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现金2万元和手机一部。则小丁()。

A.不承担刑事责任

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C.承担有限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王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七千余元。14岁生日那天,王某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

  • 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

  • 王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务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 王某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

  • 王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七千余元。14岁生日那天 王某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

  • 纪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周岁生日那天 纪某邀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

  • 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 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