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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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某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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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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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男 30岁 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刑3年。1999年12月 甲教唆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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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 31岁 1998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1年7月刑满释放.乙 女 29岁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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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 31岁 1998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1年7月刑满释放.乙 女 29岁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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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合伙开一餐馆 出资比例为3:2:1。1998年3月 甲请求退伙 乙 丙表示同意 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