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初,甲向乙借钱5000元,言明年底归还,到期乙并未向甲要钱,直到2000年初,甲才向乙表示:“我欠你的钱,再等2个月一定还你。”可以看出,这一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
A.已经中止
B.已经中断
C.需要延长
D.已经届满,但甲仍可自愿偿还乙的钱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 借据中有“借期一年 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 落款时间为 “癸未
1998年初 甲向乙借钱5000元 表示明年底归还 到期乙并未向甲要钱 直到2000年初 甲才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