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使用中文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