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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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2m(含2m)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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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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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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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深基坑工程的是( )。 A.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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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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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达到( )m及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 降水工程 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并应当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