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数字应依照其读数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方中部。
A、前
B、后
C、上
D、下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写在尺寸线的()。A.下方B.上方C.左方D.右方
建筑制图一般规定 定位轴线一般应编号 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 圆应用细实线绘制 直径为( )
角度标注中 角度的数字应对齐尺寸线注写。()
标注水平尺寸时 尺寸数字的字头方向应();标注垂直尺寸时 尺寸数字的字头方向应()。角度的尺寸数字一律按()位置书写。当任何图线穿过尺寸数字时都必须()。
图样中注写圆或圆弧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工程制图时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上方 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