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20m。不足2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在困难条件下,站线上的轨距加宽可按3‰递减。()
尖轨尖端轨距加宽,允许速度不大于()km/h的道岔应按不大于6‰的递减率递减至基本轨接头。A.110B.1
曲线轨距加宽应在整个缓和曲线内递减。如无缓和曲线,则在直线上递减,递减率不得大于()。A.0.5‰B.
曲线轨距加宽递减,特殊条件下轨距加宽递减,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但不得大于2‰。()
曲线轨距加宽递减,在困难条件下,站线上的轨距加宽可按2‰递减。()
尖轨尖端轨距加宽,容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按不大于6‰的递减率递减至基本轨接头。()
道岔导曲线中部轨距加宽 直尖轨时 向后递减至至辙叉前端()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