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稽核,应在离任前由审计部门提出建议,出具《离任稽核建议书》,报经理事长签批后。()
自营业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前,应当由稽核部门进行审计。()
自营业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前,应当由稽核部门进行审计。 ()
对拟提升职务或调职转任的,应坚持“先稽核、后任职”的原则,但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先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