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如果数罪中被判处的有死刑或无期徒刑,则采用()原则,只执行其中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
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A.无须执行B.可以不执行C.可以执行D.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拘役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拘役。()
数罪并罚时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附加刑:( ) A.种类相同的 合并执行B.仍须执行C.种
在数罪并罚中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附加刑( ) 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A.可以不执行 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