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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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软件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大堂”和“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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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软件公司2012年7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清山”和“青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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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营改增”政策改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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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营改增”政策改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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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 20×6年至20×8年对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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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7年至20×9年对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