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省或数省设一总督,各省设(),代表皇帝管辖地方军政。
在清朝,地方司法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及巡抚)四级,下面关于地方司法审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清朝康熙年间江南总督张伯行自上任之始,就书一块匾悬挂于堂中自勉:“一丝一粒,我之名节;
清朝督抚地位虽高,但无实权。本平天国运动之后,清政府为改变内外交困局面,任命曾国落为两江总督,
清朝一省或数省设一(),各省设(),代表皇帝管辖地方军政。
明朝各省设立(),合称为三司,分掌一省行军财司法大权。
在我国清朝时期,湖广总督的统辖区域范围是在哪里?()A.青海湖附近B.湖南湖北C.湖南湖北广西D.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