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先后设置了文馆、六部、都察院和理藩院,合称三院八衙门。这时的()虽然制度还不完善,但已经成为文书、档案、修史的综合性机构。
A.文馆
B.六部
C.都察院
D.理藩院
明代吏、礼、户、兵、刑、工六部长官与都察院长官同称“()”。
张居正新政规定,在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转发给地方政府各衙门公文的过程中,如果六科有
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规定,在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转发给地方政府各衙门公文的过程中,如
张居正新政规定,凡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转发给地方政府各衙门的重要公文,必须另立处理
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规定,凡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转发给地方政府各衙门的公文,事先按照
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规定,在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转发给地方政府各衙门公文的过程中,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