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分典刑狱的机构分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
唐宋时期,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法职能,下面关于唐宋时期司法机关的说
明代中央主审机构是()。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
明清时期的“三法司”指A.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B.刑部、都察院、大理寺C.通政使司、大理寺、刑部D.
明清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三法司”是指()。A大理寺 刑部 都察院 B.刑部 大理寺 御史台C.廷尉
清朝中央司法机构包括( )。A.刑部 B.大理寺 C.都察院 D.枢密院
元代中央主审机构是( )。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