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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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日,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且以自己的在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约定,在甲向乙交付借款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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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10 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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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10万元 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 双方约定 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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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10万元 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 双方约定 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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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50万元 约定以甲的一套位于A地的房屋作抵押 并签订了抵押合同。甲将房屋的钥匙和房产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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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 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 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汽车即归乙所有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