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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 去深圳亲戚家住了 1个月 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以(


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 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A.湖北 B.北京

C.深圳 D.湖北、北京、深圳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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