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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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