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
-
2000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5年6月20日,甲又犯盗窃罪。对
-
2000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5年6月20日,甲又犯盗窃罪。
-
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 刑12年 服刑8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 甲又盗窃一
-
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执行完毕后第3年 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人民法院可以
-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执行完毕后第3年 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1年零八个月有期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