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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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朱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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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 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期3年 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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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于1997年10月12日中午 在北京邮电局驻某宾馆邮电所内 采用全球特快方式向浙江省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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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1997年11月被判处死缓 在缓期执行期间 李某于1998年1月检举了监狱内另一犯人的重大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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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 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期3年 万某未上诉。 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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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中午12时左右 李某与高某发生厮打 县公安局接警后指派两名干警到事发地点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