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以“不可让反腐法律规则闲置”为标题 讨论了关于一些法律闲置的情形。比如官员利用公权 影响力从
某报以“不可让反腐法律规则闲置”为标题, 讨论了关于一些法律闲置的情形。比如官员利用公权 影响力从事包括收受贿赂在内的非法交易现象由来已 久,也一直被法律所禁止,即便是在刑法上增设了 “利 用影响力受贿罪”,实际受到依法处罚的,仍然屈指可 数。再比如,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我国法律曾在1988 年就明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数额 较大的礼品、隐瞒不报的,以贪污罪论处。但司法上真正进行刑事追究的却极为少见。全国人大在1997年 修改刑法时,再度将此类犯罪范围扩大到了“在国内 公务活动中”,但此后仍难以见到依法追诉的判案。 又如刑法修正案曾提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 罚,从原来最高判处5年徒刑,提高到了 10年。但由 于我国长期没有建立官员的家庭财产登记、公告制度, 司法机关通常是在查处贪污、受贿罪行时,才“意外发 现”他们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真正单独以此罪 判罚的案例同样十分鲜见。
请结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或 法的社会效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