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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 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 承担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经查,邹天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王哲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若法院欲向王哲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请问应如何进行?()

A.法院可依职权向王哲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B.法院可依王海的申请,向王哲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C.法院可依邹天的申请,向王哲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D.法院可依职权向王哲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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