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 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 乙 女儿丙 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50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山地承包、工厂经营活动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1993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毛毛。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2003年6月在承包山地的一次滑坡事故中,双双同时遇难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毛毛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 B:应由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D:毛毛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刘某和洪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甲、乙和一个女儿丙。由于夫妇二人承包林地种植大棚蔬菜,生活

  • 朱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朱某的妻子因病去世,朱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年

  • 小丁夫妇结婚15年,不能生育,欲收养一名子女。根据《收养法》,小丁夫妻可以收养的是()。A.小明,3岁,

  • 刘某和洪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甲 乙和一个女儿丙。由于夫妇二人承包林地 种植大棚蔬菜 生活比较富裕 盖

  • 刘某和洪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甲 乙和一个女儿丙。由于夫妇二人承包林地 种植大棚蔬菜 生活比较富裕 盖

  • 刘某和洪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甲 乙和一个女儿丙。由于夫妇二人承包林地 种植大棚蔬菜 生活比较富裕 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