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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D:《大明律》将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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