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回避的程序;立案管辖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 本案系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侦
【考点】回避的程序;立案管辖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本案系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人员王某属于检察院的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故A选项正确。《高检规则》第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或者复议期间,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故B选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故王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因而,C选项不正确。《高检规则》第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故D选项正确。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是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