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因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由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一台设备。合同发生争议,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 可以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甲公司在起诉 乙公司时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 根据合同约定 发生纠纷后双方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