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认为在对法律这种机制进行评价时 要想做到完全 彻底 就必须对其进行如实的 不带价值判断的
“人们经常认为在对法律这种机制进行评价时,要想做到完全、彻底,就必须对其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描述与解析。然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表明,任何一个理论家都无法对社会事实进行理论上的描述与解析,除非他同时进行价值判断并理解什么对于人们而言是真正的善,什么是实践合理性所真正要求的。对于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也确证了这一点。”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A.主张对法律现象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解析与描述是解析法学的观点
B.法律规范中蕴含着人们的价值判断,立法的过程就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
C.引文体现的是非实证主义法学的主张和观点,非实证主义法学即自然法学
D.解析法学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追求和维护“共同善”,违背“共同善”的法即为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