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
-
证券公司可以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其进行证券买卖。 ()
-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和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3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
证券公司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或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其买卖证券,属于合规风险。 ()
-
证券公司可以进行的行为是:( )A.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
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 运用 处分信托资金时 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