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票面总值达一亿元人民币的股票,应由()为其承销。
A主承销的证券公司 B主承销及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
C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 D副承销的证券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 ()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 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超过五千万元 应当由承销团队承销。 A.净值 B.票面总值 C.余额
2015年3月 甲上市公司(非金融类企业)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新股 下列各项情形中 不构成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