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及标识的含义。
A、“SS”,“SL”
B、“SL”,“SLS”
C、“SS”,“LSL”
D、“SS”,“SIS”
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
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并披露前
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SS”,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11S”,并披露
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并披露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