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中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绪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绪论之日起几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绪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绪论之日起几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
-
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当事人再次鉴定的申请后 移交给省 自治区 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的期限为A
-
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当事人再次鉴定的申请后 移交给省 自治区 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的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