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账册保存期限应当
A.自该类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半年
B.自该类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1年
C.自该类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D.自该类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3年
E.自该类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