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2吨蜂蜜 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 乙公司应
2013年3月1日,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2吨蜂蜜,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3年5月1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全额支付购买价款。2013年3月5日,甲公司依约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出票日起3个月付款的汇票给乙公司,A银行承兑该汇票,但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13年4月,甲公司将其与乙公司订立的蜂蜜买卖合同转让给丁公司以抵偿债务,并快递通知乙公司,乙公司签收快递后未作任何回复。2013年5月1日,乙公司将蜂蜜送至丁公司,丁公司验货时发现有20%的蜂蜜已经变质,遂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退回全部货物;乙公司则以丁公司未及时验货、保存措施不当为由拒绝退货。经查,丁公司验收及时,保存措施恰当,但纠纷发生后,丁公司对该批蜂蜜放任不管,蜂蜜已经全部变质。2013年8月,丙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遂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乙公司拒绝向其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签发的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点,汇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未取得乙公司回复,即将其与乙公司订立的蜂蜜买卖合同转让给丁公司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验货时发现20%的蜂蜜变质,是否有权直接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退回全部货物?并说明理由。
(4)其余80%蜂蜜变质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1)该汇票仍然有效。根据规定,汇票上付款地未记载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2)甲公司将与乙公司订立的蜂蜜买卖合同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付款,其转让行为属于债权转让,只须通知债务人乙公司即可,乙公司是否回复不影响该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
(3)丁公司无权直接要求将整个合同解除,退回全部货物。根据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本题中,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已经变质部分的蜂蜜,要求乙公司更换符合要求的蜂蜜或者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损失,而非直接要求退回全部货物。
(4)其余80%蜂蜜的损失应当由丁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在本题中,乙公司违约后,丁公司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蜂蜜变质,而是放任不管,该损失应当由丁公司承担,丁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就该80%蜂蜜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公司有权拒绝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除外)的追索权。在本题中,汇票自出票日期3个月到期(2013年6月5日),丙公司未于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丧失对乙公司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