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网站首页
问答
问题热点
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
题干
|
答案
|
搜索
|
相关
问题
甲 乙 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 其余两人不再执行合伙企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两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暂无相关推荐
最新题目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有()。..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的 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
2010年4月20日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纠纷将其打伤 乙为治伤而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