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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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105万元,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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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30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 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 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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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 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 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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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 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 原材料 委托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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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 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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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 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