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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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5购入基金5万元,2016年7月卖出取得价款6万元,张某该项业务应纳增值税为()A0元B291.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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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7年6月以拍卖方式支付100万元购人A公司“打包债权”200万元(其中甲欠A公司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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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9日 甲公司支付价款855万元(含交易费用5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 占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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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06年6月以拍卖方式以100万元购入M公司“打包债权”200万元 其中甲欠大华公司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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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5购入基金5万元 2016年7月卖出取得价款6万元 张某该项业务应纳增值税为()A0元B291.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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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0年6月以100万元购入大华公司拍卖的“打包债权”200万元 其中甲欠大华公司120万元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