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对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即可全部销毁。 ( )
根据《会计法》第23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对()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对所有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各单位都可以自行决定销毁。()
对所有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各单位都有权自行决定销毁。()
保管期限届满但涉及未了事项的会计档案 应继续保管 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 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 保管至直至未了事项完结后 再组织销毁。()
单位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后 对于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 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 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部